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焦敏龙)为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民政部今天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整治5类非法社会组织。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愈加明显,但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依然存在,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还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据介绍,近年来,非法社会组织呈现出新特点:有的以合法外衣做庇护,有的由线下转为线上,有的“蹭热点”、活动地域更广,值得高度关注,必须以更严厉、更有针对性的举措, 予以精准打击整治。 根据部署,本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针对的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据了解,将重点对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除此之外,各地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打击整治的重点,拓展打击整治范围,丰富打击整治内涵,坚决做到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人民利益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尽打、不留死角。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收集排查,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监测预警发现机制;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打击整治的及时有效性;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 另外,各地要加强执法联动,由民政部门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其他部门协同做好查处工作;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用多种方式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主持会议。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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